近日,浙江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3期食品监督抽检情况。本次抽检282批次食品,结果显示,合格276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大肠菌群、毒死蜱等。
为深入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创建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永嘉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等共282批次,经永嘉县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与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结果合格276批次,不合格6批次。
不合格食品情况
永嘉县博闻学校的不锈钢碗(已消毒),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温州市金鹿调味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味极鲜酿造酱油,标签错三项:1.该样品配料表中标示的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未标示其在GB 2760-2014中的通用名称,即不符合GB 7718-2011中4.1.3.1.4的规定。 2.该样品所标示的产品执行标准“GB18186”已转为推荐性标准,不符合GB 7718-2011中4.1.10的规定。 3.经检,该样品中有山梨酸,但配料表中未标示,不符合GB 7718-2011中条款4.1.3.1.1的规定。标准规定为:符合GB 7718-2011标准要求。
尤金虎销售的溪虾,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μg/kg):9.58,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永嘉县蔡桥大田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μg/kg):1.01,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永嘉县乌牛街道胡益银肉铺销售的鸡蛋,甲硝唑检出值(μg/kg):440,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永嘉县丹群生鲜超市销售的香菇菜,毒死蜱检出值(μg/kg):0.62,标准规定为:0.1mg/kg。
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县市场监管局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续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县市场监管局特别提示消费者,消费者购买时,应通过正规渠道,并留存购物凭证,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记者 徐远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