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2期)。其中,1批次方便食品不合格,具体情况如下:
贵州德旺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桂林万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磨浓香黑芝麻糊,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资料显示,酸价(以脂肪计)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既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导致肠胃不适。《黑芝麻糊》(GB/T 23781—2009)规定,黑芝麻糊中酸价(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为5mg/g。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表示,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向社会公布。(陈娟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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