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五个辖区生产、销售、餐饮环节组织开展了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工作、生食鱼生专项抽检和餐饮具专项抽检。
本次抽检的餐饮食品主要包括发酵面制品、油炸面制品、粽子、酱腌菜、畜肉、禽肉、水产品及其制品、餐饮具。
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等标准。
1.餐饮环节发酵面制品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共抽检23批次产品。
2.餐饮环节油炸面制品检验项目为铝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共抽检17批次产品。
3.餐饮环节粽子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共抽检14批次产品。
4.餐饮环节酱腌菜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共抽检10批次产品。
5.餐饮环节畜肉检验项目包括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氯霉素、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共抽检10批次产品。
6.餐饮环节禽肉检验项目包括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氯霉素、五氯酚酸钠,共抽检10批次产品。
7.餐饮环节水产品及其制品检验项目包括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共抽检6批次产品。
8.餐饮环节餐饮具检验项目包括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共抽检12批次产品。
共抽检餐饮食品样品102批次,其中内在质量不合格1批次。
本次抽检的承检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和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