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五个辖区生产、销售、餐饮环节组织开展了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工作、生食鱼生专项抽检和餐饮具专项抽检。
本次抽检的蜂产品主要包括蜂蜜。
抽检依据GB 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292号》等标准。
1.流通环节蜂蜜检验项目包括果糖和葡萄糖、铅(以Pb计)、氯霉素、喹诺酮类(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计数、嗜渗酵母计数,共抽检14批次产品。
共抽检蜂产品样品14批次,其中内在质量不合格1批次。
本次抽检的承检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和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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