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福建厦门市检察院出台十二条意见,保障厦门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意见明确提出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贯彻落实十二条意见,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为保障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具体举措,近日,市检察院又出台了《厦门市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近年来,厦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积极延伸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努力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品牌,助力厦门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举措一发挥主导作用惩处侵权犯罪
针对知识产权犯罪专业性强、犯罪手段不断翻新等特点,主动引导侦查取证,突出打击链条式、产业化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强对企业核心技术、关键信息的保护,通过对侵犯商业秘密等类犯罪的查办,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2017年以来,共批捕侵权假冒类案件52件110人,起诉144件249人,依法妥善办理侵害“安踏”“马爹利”“坂田七寸”等国内外知名品牌权益的刑事案件。所办案件连续四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在办理某销售假冒“耐克”鞋案件中,通过对下游经销商进货数量、金额、时间、产品特征等细节梳理,深挖案件线索和证据,查明全案后对犯罪数额由最初的18万元追加至1800余万元,通过深挖彻查、依法惩治,破除制假售假者的侥幸心理,有力维护厦门市良好的市场环境。
举措二突出打击重点保障企业发展
聚焦厦门市域特点,加强对企业核心技术、关键信息的保护,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在办理本市某“三高”企业商业秘密遭非法侵犯案中,及时启动重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督促公安机关上网追逃相关人员,防止了企业因商业秘密被侵犯所受损失的持续扩大。
举措三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高效挽损
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减少诉讼环节拖延、消弭社会戾气方面的作用,敦促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尽力弥补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促成侵权人和权利人达成和解。
在办理李某某等三人经营盗版网络游戏获利案(该案系国家版权局“剑网”专项行动案件)中,通过开示侵犯著作权的部分证据、释明法律后果,促成被告人由对抗审查转为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单位170万元,帮助被害单位以便捷高效的方式挽回经济损失。
举措四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司法保护实效
鼓励权利人实质参与逮捕、起诉、认罪认罚等刑事程序并积极提供证据、发表意见,落实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案件公开审查,对不起诉案件尝试集中公开听证。积极完善与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烟草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常态沟通机制,建立协同合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在办理某销售假冒品牌洋酒案中,检察机关主动通过行业主管、行业协会等单位和组织,经多方辗转与权利人法国卡慕酒业集团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取得联系,充分告知其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并通过权利人的配合协作查明缴获在案的大宗卡慕洋酒均系假冒,在夯实指控基础的同时,主动维护被侵害企业的合法权益。
举措五延伸检察职能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立足对台工作前沿阵地等区位特点,通过主动走访台企,举办台企联席会、涉台案例巡展等活动,为台企提供优质法治产品。
在自贸区设立的“厦门市检察机关打击和预防知识产权犯罪教育基地”,集中展示本市打击和预防知识产权犯罪成果。依托在“两岸金融中心”设立的巡回检察室,开设“CBD法务讲堂”,综合运用检察开放日、案例手册等方式开展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