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桓台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对24类食品共92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合格率97.83%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3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9批次、蛋制品6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豆制品2批次、饼干2批次、饮料2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调味品2品、糕点1批次、酒类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肉制品1批次、乳制品1批次、食糖1批次、食盐1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蜂产品1批次、罐头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桓台县荆家镇好又多超市经营的购进日期为2020年4月6日的小茴香,克百威检出值为0.27mg/kg,标准限值为≤0.02mg/kg,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二)桓台县荆家镇鑫鑫源酒店采购使用的生产日期为2019年12月1日的小野笋,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95g/kg,标准限值为≤0.1g/kg,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该批次产品标称的生产商赤水市明桂土特产加工厂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赤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该批次产品不是赤水市明桂土特产加工厂生产的。
三、对上述抽检中 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单位采取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