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关于加快推动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公布,通知提出,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有序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公开交易与监管机制。
通知提出,鼓励有条件的示范区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健全以转化应用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规范简化科技成果转化审批程序,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容错纠错机制,实行审慎包容监管。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有序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公开交易与监管机制。
通知提出,以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服务为重点,提高成果转化专业化服务能力。示范区要加强综合性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提升科技成果、产业服务、科技金融、市场应用等公共科技服务能力。建立绩效奖励机制,支持各类技术转移机构发展。在高等学校中开展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建设试点,培育和发展一批特色明显、服务能力突出的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支持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企业提供服务。
通知提出,以示范区主导产业为重点,加快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区要聚焦高新区、农高区等科技园区主导产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定期发布技术需求清单和新技术应用场景清单,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熟化基地,加强产学研协同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应用。(记者 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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