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9日,震动一时的北京知名连锁药店——北京京海康佰馨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东等涉嫌销售假冒3M口罩案,一审宣判。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判决李东等3位被告销售伪劣产品罪成立,判处李东有期徒刑15年。同案犯李俞章、罗涵毅,亦被判有期徒刑若干年。(6月21日经济观察网)
这一案件的宣判结果,引起了网友极大关注。一是因为,康佰馨大药房成立十余年,在北京是相当有名气的连锁大药房,可谓家喻户晓,大店干坏事,自然关注度高;二是,董事长判刑15年,量刑不可谓不重,以严惩不贷的雷霆之姿,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威慑力,彰显了法治对公平正义的维护。
15年的判决重吗?说实话,还是挺重的。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唯有后果特别严重的,才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可以看出,此次判决已是顶格判决。
但如果将这一案件,放在全民抗疫的背景之中,与千万人的生命安全联系起来,轻与重,便应有另一番衡量。康佰馨大药房董事长李东,授意相关人员低价购买标注为“3M”字样的口罩50万余只,然后高价对外出售的时期,正是国内疫情爆发期间。当时,抗疫形势严峻,民众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而口罩等医用物资极其短缺,对于老百姓来说,慌乱之中,无奈高价抢购口罩,无非是为了防范病毒,保住性命。此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已经是极其缺德,令人不齿的行为了,而身为知名连锁药店,身负消费者的多年信任,居然还高价售假,更是泯灭良知,穿透底线。50多万只假口罩,会流入多少家庭,造成多大的传播风险,光想想都让人觉得不寒而栗。新冠肺炎病毒来势汹汹,诡谲多变,直到现在都让我们难以安心,病毒越是肆虐张狂,人类越应该众志成城,这种中饱私囊、为祸人间、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更应被唾弃和痛恨。
诚然,追逐利润是商业的本性,但商人也是人,也是这个社会的一份子,当全社会面临共同危机时,所有人都应该参与进来,尽己之力,共渡难关。我们不能要求所有企业,都具有崇高的道德觉悟,主动出来捐款捐物做好事,但诚信合法经营,保障消费者权益是基本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践踏,更何况是生死攸关的非常时期?本质而言,疫情期间高价售假口罩,已经不仅仅是简单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而是蔑视法律法规,危害公共安全,亵渎大众情感,不能轻饶,也不应轻饶。
当然,目前案件处于一审宣判阶段,三名被告仍有上诉的权利,这也是体现程序公正,维护法律尊严的必要之举,相信法律最终也一定会给出公平公正的判决。但是,每一个企业和个人,都应在这轻与重的衡量之中,明白社会责任的含义和分量,也让那些蠢蠢欲动的不良商家看明白,在法治社会中,发“国难财”的行为,不仅会受到道德舆论的严厉谴责,更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打击。做人做事,还是要诚信为本,不要占得眼前便宜,却栽进违法犯罪的大坑。楚天都市报评论员屈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