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0年第1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据通告,本次共抽检3类食品13批次样品,其中:餐饮食品7批次样品,合格7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样品,合格3批次;食用农产品3批次样品,不合格3批次(同期抽检的食用农产品合格产品信息已先期公示,本期公示的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产品信息因异议等待期等原因延后)。
不合格样品信息
1.江店农贸市场(胡晓娟)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刘德芹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核查处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相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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