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0”专项行动,这是全国持续开展的第16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事实上,早在2005年,国家版权局等部门针对网络侵权盗版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开展了多领域专项整治,集中强化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相继查处了一批侵权盗版大案要案,有效打击和震慑了网络侵权盗版行为,改变了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等领域版权秩序混乱的局面,得到国内外权利人的充分肯定。
从最近几年的网络发展来看,短视频俨然成为了网络传播的主流。“睡前刷一刷短视频,休闲时刻拍一个VLOG发到社交平台。这些已经是我生活的调味品了。”在北京工作的万女士告诉记者。如今短视频已经深度融入人们的生活,而在短视频飞速发展的同时,也逐渐暴露出一些侵权事件,整治短视频侵权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短视频成侵权“重灾区”
在碎片化消费时代,短视频的市场规模不断攀升。据统计,2020年春节,短视频的用户使用时长占比已超过手机游戏,平台用户量快速增长。短视频的用户流量与广告价值持续井喷,预计2020年短视频市场规模将超2000亿元。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6月,我国网络视频用户(含短视频)规模达7.59亿,占网民整体的88.8%;短视频用户规模为6.48亿,占网民整体的75.8%。
业内人士表示,异常火爆的短视频背后,是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版权保护滞后、侵权现象层出不穷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并且侵权方式更是五花八门,令人防不胜防。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律师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很多短视频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的问题,主要是使用未经创作者许可的作品,包括影视作品中的片段、摄影作品以及文字著作等。另外,短视频也存在侵犯他人肖像权的案例以及部分短视频以消费者猎奇为出发点,披露侵犯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
记者梳理发现,为争夺市场及用户,各平台大量签约头部创作者与机构合作以打造内容优势,但随之而来的是日益凸显的侵权问题。大量原创作品被他人随意抄袭、转载、二次创作,用来获取流量。火星互娱CEO张良栋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短视频的创意侵权经常出现在原创作者没有创意抄袭者流量高的情况下,会导致原创作者创作新的创意意愿降低,劣币驱逐良币。而在短视频音乐版权方面,短视频内使用的音乐大多数没有经过版权所有方许可,版权方无法从短视频所得收益中获取自己应得的部分,由此导致了侵权问题的矛盾不断攀升。”
据人民网研究院统计,目前,围绕短视频制作方式主要有5种侵权形式:秒盗,即上传一两分钟后就被盗取;长拆短,把电影分拆成短视频;画中画,指将视频采用分屏形式放在另一部视频中;二次创作,即未经许可对影视经典等进行二次创作;微加工转发,即删除片头片尾,将LOGO打码等。
但有些侵权行为比较隐蔽,界限也十分模糊,甚至叫做“行规”。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短视频使用未经授权的字体,或者未使用正版字体,并进行商用,都有可能构成侵权,此类官司已经出现。此外,还有‘昵称侵权’,蹭大V流量,也不为法律许可。”
记者在抖音、快手以及B站询问多名内容创作者,对方均表示经历过被抄袭的情况。有内容创作者表示自己作为创作者也对曾经侵权的行为毫不知情,认为素材都是约定俗成可以互相使用的。与此同时,记者发现,因为内容用户群体大,变现周期短的优势,当前较流行的音乐作品备受创作者追捧,其被侵权次数异常之高。由此可见,短视频领域俨然已经成为了侵权事件的“重灾区”。
保护知识产权成重点
12426版权监测中心主任吴冠勇明确表示,一旦遇到短视频侵权,应积极维权。可通过平台设立的侵权投诉渠道开展投诉维权,在无法自主开展维权活动的情况下,可寻求第三方监测维权机构的帮助。
据统计,短视频被侵权的现象屡屡发生,但维权成功的案例犹如沧海一粟。对于维权“难”的问题,赵虎表示:“目前,短视频维权成本高,很多短视频本身价值并不高,被侵权者维权最后得到的赔偿可能仅够支付维权的成本,投入与产出比太低。另外,部分短视频的传播速度快,很难找到源头,这也是维权‘难’的一大问题。”
B站法务高级经理陈陆敏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维权对于创作者而言存在巨大的困境,很难在海量内容中发现被侵权内容。此外由于侵权作品是全网转载,创作者找不到对应的维权渠道,漫长的投诉流程又影响后续创作。对创作者而言最大的影响是流量减损,如果盗版视频比正版视频更火,在流量为王的时代对创作者而言无异于釜底抽薪。”
随着去年底备受关注的抖音起诉伙拍“北京互联网法院第一案”的宣判,短视频正式被判定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抖音维权负责人宋纯峰表示:“本次代创作者维权,目的在于推动和探索一条适合短视频行业发展业态的版权保护道路。”
吴冠勇也指出,从行业发展的角度,短视频平台作为短视频行业经营者,对于规范平台上短视频传播行为具有高度义务和责任。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尚未出台针对短视频、自媒体版权保护方面的行业规范或者行业标准。那么如何为广大自媒体创作者和平台进行版权保护,规避版权风险呢?
“我认为短视频行业要想健康发展的话,还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弘扬正能量。例如使用他人的作品,无论使用他的影视作品片段,或者文字作品、摄影作品都应该得到相应的授权再去使用,避免造成侵权行为。”赵虎告诉记者。
张良栋则表示,呼吁各短视频机构、创作者建立创意保护联盟,引导使用他人创意的机构、创作者需要征得原作者同意,或建立一套创意使用的常规性机制,比如:使用创意需要在内容中鸣谢原作者等。短视频创作者侵犯短视频音乐版权,不是主观意愿,这背后有大量的被动原因。解决办法首先需要平台与音乐版权所有方合作,多引入原创音乐,提供给创作者一个良好的创作环境。其次,理清什么情况的短视频是无需音乐版权许可的,什么情况的短视频是需要的,不能过度保护,一棒子打死所有创作者。本报记者 丁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