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履行好工作职责,发挥自己的经验和专长,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6月上旬,在江苏苏州中院举办的特邀调解聘任仪式暨特邀调解工作座谈会上,特邀调解员蔡嘉诚的发言,言简意赅,却坚定有力。当天,苏州中院调解团队“特种兵”初步形成。
这支特别的团队,由3家特邀调解机构和9名特邀调解员构成。9名调解员中包括1名退休法官、3名职业律师和5名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人员。他们来自不同的组织、机构,从事不同行业领域工作,却人人“身怀绝技”,成为法院中的“高精尖”调解团队。
调解工作对调解员的要求非常高,既要沟通能力强,又要业务水平高、法律功底深。专业且资深的法律工作者兼具知识性、实践性、经验性三大特点,无疑是最佳选择。苏州中院立足案件特点,将退休法官和职业律师纳入调解人员队伍。
退休法官李凤云系原姑苏区法院法官,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曾被评为苏州市“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现已“迫不及待”地发挥余热,投入到调解工作中。3名律师入职前便已“整装待发”,在法院对案件进行筛选后,一批案件将会转交到他们的手上,借助其专业视角和丰富经验,开展高水平的调解工作。经特邀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苏州中院将依法进行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赋予强制执行力。
由于知识产权案件具有技术专业性强的特点,苏州知识产权法庭的法官们在处理案件时难免会被产权、技术专利等专业性问题所困。为提升技术审查能力,构建“技术型调查官”机制,2017年3月,苏州中院与承担全国约20%专利审查任务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通过技术咨询,提升技术类案件的审判质效。
而这支“高精尖”调解团队正将这样的合作推向更深层次,借助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之手将幕后的“专家”变为台前的“同事”。5位来自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特邀调解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为特邀调解机构,占据了调解团队的半壁江山,他们将从知识产权领域提供专业调解。这一举措让专业案件的调解有了更多的可能性,极大缩短了纠纷处理周期,破解知识产权纠纷的调解难题。
调解团队将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出发,根据案件需要,提供诉前调解和诉中协助服务。鉴于调解人员来自不同行业背景,苏州中院也将为其提供专业的培训,建立考核机制,帮助调解团队人员做好角色转换,以居中裁判者的角色积极参与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推动繁简分流工作向前推进。
健全特邀调解工作制度,是此次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单位,苏州中院开拓创新,努力探索法、理、情的有机融合。在接下来的探索实践中,法院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的沟通配合,指导团队依据法院的相关规定,以居中裁判者的角色积极参与调解工作,用最多元、最专业的调解给予案件当事人最柔性、公正且有效的纠纷解决之道。(记者耿文博,通讯员居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