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2019年,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流通领域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厨房机械)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完成抽检16个经营销售地点的41批次样品,经检验,发现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30-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厨房机械的特殊要求》、GB 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 4343.1-2009《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等标准,对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厨房机械)的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耐热和耐燃、电源端子骚扰电压、骚扰功率、谐波电流等项目进行检验。
主要不合格项目及情况分析
本次检验的41批次样品,经检验发现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项目为骚扰电压。
本次抽查有2批次骚扰电压项目不合格。电源端骚扰电压超出标准限值要求,产品工作时产生过高骚扰可能会造成在同一电网的其他器具工作不正常。造成超标的原因一方面是厂家在对电源部分处理时电路设计不合理,使干扰得不到抑制;另一方面由于企业无检测设备,无法发现超标点而采用相应措施来抑制。
产品选购及使用小常识
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厨房机械)产品与广大消费者的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它的质量优劣、安全与否直接影响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因此,正确购买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厨房机械)显得非常重要。购买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厨房机械)时,鉴别是关键。鉴别方法如下:
(1)看检验报告。电动食品加工器具作为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一直以来被列为市场监督检查重点,正规生产厂家按周期接受监督部门检查。因此,销售商应能提供出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
(2)看包装。凡是生产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正规企业,生产的电动食品加工器具较注意产品包装。选购时注意包装精美,印刷要清晰,型号、规格、厂名、厂址齐全。
(3)看外观质量。检查外观装配质量,开关、旋钮应灵活可靠固定。
附件:2019年流通领域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厨房机械)产品及其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