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及最高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一体化发展,全力服务保障省会经济圈、鲁南经济圈建设,2020年5月20日上午,济南中院作为发起单位,与淄博、枣庄、济宁、泰安、滨州、德州、聊城、临沂、菏泽等十市中院共同在线签署《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跨区域交流协作框架协议》。
为适应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要求,在济南中院网管中心的大力支持下,签约仪式以线上网络视频方式进行。
十市中院分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相关领导分别致辞,济南知识产权法庭庭长田越洋宣读《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跨区域交流协作的框架协议》,十市中院共同在线签署协议。
据了解,跨区域交流协作框架协议内容涉及跨区域司法协作会商机制、技术类案件协同保护机制、知识产权司法办案合作机制、知识产权案件巡回审判机制、裁判标准统一协作机制、司法审判信息共享机制、司法宣传工作联动机制、人才培训交流合作机制、知识产权立体保护机制和司法服务大局联动机制等十个方面。
济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洪伟在致辞中表示,通过签署《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跨区域交流协作框架协议》,搭建十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合作的平台,可全面提升我省中西部地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为省会经济圈、鲁南经济圈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希望以本次签约为契机,十市法院继续深化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跨区域协同保护的层次和水平,为推动我省中西部地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记者 陈晨 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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