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专家解读比较式广告的法律限制
比较式广告对营销人员来说可能是非常有用的工具。它可以使竞争品牌区分开来,并帮助消费者做出更好的选择。但是,比较式广告是有法律限制的,这在加拿大《竞争法》和《商标法》等联邦法规中都有相关规定。本文根据近期加拿大联邦法院对Petline保险公司(以下简称Petline)诉TrupanionBrokersOntarioInc(以下简称Trupanion)案(2019FC1450)的判决对这些法律限制进行解读。
Petline和Trupanion是加拿大宠物保险业务的竞争对手。双方之间的争议是由Trupanion的一份出版物引起的。该出版物将Trupanion的保险与Petline以注册商标PETSECURE提供的保险进行了比较,并作出了总共9点对比性陈述,其中包括:
-“我们不会更改保险理赔的范围或费率”,但PETSECURE“会对某些不幸的宠物相关的理赔进行更改”;
-“我们不会缩小承保范围”,但PETSECURE可能“完全没有理由”地取消保单。
由此,Petline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该出版物违反以下法规:(1)违反《商标法》第7(a)条规定,作出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对Petline的业务和服务的信誉造成损害;(2)违反《竞争法》第52条规定,为了宣传Trupanion的保险产品而做出虚假和误导性陈述;(3)违反《商标法》第22条规定,造成Petline的注册商标PETSECURE的声誉贬损。
本案涉及的第一个问题是Trupanion所作的陈述是否真的是虚假的或者误导性的。这是Petline能否依据《商标法》第7(a)条和《竞争法》第52条在前两个理由中获胜的必要因素。第二个问题是Petline是否能证明其商标声誉受到这些陈述的损害。这是Petline能否依据《商标法》第22条基于声誉贬损的理由获得第三项胜利的必要因素。然而,这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否”。
在对Petline的每项陈述进行评估时,法院考虑了Trupanion提出的主张以及其主张所依据的证据。在对所有情况进行评估后,法院认为这些陈述均没有任何虚假之处或误导性。法官指出其中一项比较性陈述“可能有点夸大其词”,但并非虚假。对于其中的两项陈述,Petline在Trupanion出版物发行后更改了相关政策,致使这两项陈述产生虚假或误导性。但是,Trupanion在Petline更新其政策后从其网站上删除了有影响的相关陈述。
关于Petline的注册商标PETSECURE声誉受到损害的理由,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没有来自客户、员工或其他人的证据能够证明Trupanion的陈述对其声誉产生的影响。此外,有证据表明,在案件所涉年份中,双方的业务在保费总值方面均有所增长。而且在此期间,尽管一些客户从Petline转到了Trupanion,但从Trupanion转到Petline的客户更多。但目前还没有任何信息能够说明双方的客户会产生这样变化的原因。最后,法官指出,证据表明,投保人可能出于多种原因而从一家保险公司转移到另一家保险公司。
因此,由于Trupanion没有作出虚假或误导性陈述,Petline的商誉也没有贬损,法院驳回了Petline的诉讼请求并要求其支付Trupanion的诉讼费。
从该案件可以看出,比较式广告如果做得好会非常有效。当然,广告商应谨慎行事,确保比较中所作的所有陈述都是真实的,没有误导性并且有证据支持,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比较性陈述可能会受到最严格的审查。此外,广告商应持续对市场进行监控,以确保其陈述保证真实性,并且,如果发生任何变化(如竞争对手的政策或产品发生变化),则应及时删除或修改这些陈述。最后,尽管在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商誉贬值,陈述是真实且没有误导性的,《商标法》第22条对比较式广告而言仍是风险。
由于本案中大多数陈述都是针对保险业的,因此从事保险业务的广告商户可能会有兴趣全面了解该案件结果,以确定在比较式广告中使用哪种比较方式更合适。
最后,如果品牌所有者发现自己成为不公平比较式广告的目标,则可以通过法律工具予以回击。(编译自www.lexology.com)
翻译:王丹 校对:罗先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