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恶意抢注商标行为,无异于挑战法律底线,浪费公共资源,给战“疫”大局添堵添乱。对此,有关部门在依法驳回的同时,更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切实以儆效尤。
3月4日,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疫情防控期间,该局高度重视与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申请注册问题。对于首批63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与疫情相关的“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等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已依法作出驳回决定。(3月4日《澎湃新闻》)
在这场抗击新冠肺炎的全民战“疫”中,医务人员在争分夺秒抢救生命,志愿者们在夜以继日抢运物资,而一些别有用心者却在浑水摸鱼抢注商标。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审查部门已对1500余件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实施管控。除了首批驳回的63件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类似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在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也将依法予以驳回。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17年前,还在全国人民全力抗击“非典”的时候,就有不少企业开始申请注册“非典”商标。到后来,先后有57件含“非典”字样的商标被申请注册,但无一注册成功。这次,那些跳梁小丑的“小算盘”依旧难以得逞。
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正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官微所言,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是武汉抗击疫情前线医院名称,是疫情防控期间全社会舆论关注焦点,是全国人民团结一心,抗击疫情的重要标志之一。其他申请人将其作为商标注册,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同样,作为备受尊重的疫情“吹哨人”、在抗疫一线殉职的医生,“李文亮”的名字被抢注商标,也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不仅伤害家属感情,公众也难以接受。
早在2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下发了《疫情防控相关商标审查指导意见》,明确与疫情相关人员姓名、含疫情病毒名或疾病名的相关标志、疫情相关药品标志、防护产品相关标志及其他疫情相关标志等商标的审查指导意见,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与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此次,依法驳回“火神山”等63件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相当于对恶意抢注行为列出了“负面清单”,既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疫情期间的商标注册申请,也能够对于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起到有力震慑。
根据去年12月1日起施行的《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可由申请人所在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商标代理机构,可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停止受理其商标代理业务。眼下,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恶意抢注商标行为,无异于挑战法律底线,浪费公共资源,给战“疫”大局添堵添乱。对此,有关部门在依法驳回的同时,更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切实以儆效尤。(张淳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