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称,春节临近,为切实保障厦门市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维护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气氛,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节日热销”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肉制品、酒类、糖果制品、速冻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7大类439批次食品样品,不合格样品5批次。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局已通知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北二路65-87号中埔蔬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摊位P4007、P4008厦门市湖里区黄岳生蔬菜摊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19年12月28日),灭蝇胺检出值为3.0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2、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北二路65-87号中埔蔬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摊位P4B27厦门市湖里区王香芬蔬菜摊销售的长豆(购进日期:2019年12月28日),灭蝇胺检出值为1.9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3、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永升新城农贸市场厦门市湖里区李泽鲜蔬菜摊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19年12月28日),灭蝇胺检出值为1.9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4、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中埔水果批发市场大桥交易区D04-2店面厦门市湖里区马杰平水果店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2019年12月23日),吡唑醚菌酯检出值为0.056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5、厦门市思明区金尚路25号之一禹州市场3号店厦门市思明区郑顶侠食品店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2019年12月27日),吡唑醚菌酯检出值为0.099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一、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1.灭蝇胺超标
灭蝇胺又名环丙氨嗪,为一种新型高效、低毒、含氮杂环类杀虫剂,是目前防治双翅目昆虫病虫害效果较好的生态农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6)中规定,灭蝇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2.吡唑醚菌酯
吡唑醚菌酯又名唑菌胺酯、百克敏,为新型广谱杀菌剂,线粒体呼吸抑制剂,是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之一,可防治香蕉、芒果等黑星病、叶斑病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6)规定香蕉中吡唑醚菌酯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2020年2月15日正式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规定香蕉中吡唑醚菌酯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mg/kg。长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二、春节食品安全风险防范
春节将临,我谨代表厦门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所有专家给广大市民拜年,祝你们新的一年里家庭幸福,阖家欢乐,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走亲访友、外出旅行时享受美食是必不可少的。为保障广大市民过上一个喜庆祥和、平安快乐的节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部署加强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今天又公布了春节前专项监督抽检的情况。现就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饮食特点提醒市民朋友们做好以下风险防范。
1.采购食品和农产品时,要尽量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和市场去购买。应选择感官正常、包装及标签完整的食品,注意保质期和储存条件。网购食品时,要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及生产日期、保质期,选择近距离的发货地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货时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食品有无变质或其他异常。
2.家庭聚餐时,食品须烧熟煮透,饭菜应当餐加工、当餐食用,隔餐食品食用前应彻底加热。要注意饮食均衡,合理搭配谷类、肉类、蛋类、蔬菜、水果等多种食物,适量饮酒,不暴饮暴食。网络订餐时,要注意选择配送距离较短,网络交易平台公示证照信息、量化分级信息、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齐全的且有实体店的单位订餐。
3.外出就餐时,建议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笑脸”的餐饮单位,最好是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注意饮食卫生,不要盲目尝鲜。餐后索取正规发票,以便在权益受损时维权。一旦发生身体不适或者明显的食物中毒症状,应尽快到正规医院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