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3期)。据通告,近期,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品共472批次。检验项目包括质量指标、重金属污染物、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和微生物污染等7类指标。其中,合格产品465批次,不合格7批次。
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
(一)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路38号新朝阳商业广场三层A3003-A3007、A3010-A3015号南宁市比巴卜餐馆销售的香蕉,不合格项目为吡唑醚菌酯,检测结果为0.25mg/kg,标准规定≤0.02mg/kg。
(二)南宁市马山县白山镇商贸市场一楼水盘鸡鸭行9号摊的韦鲜芬销售的乌鸡(鸡肉),不合格项目为磺胺类(总量),检测结果为329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
(三)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和平市场黄有权销售的香蕉,不合格项目为吡唑醚菌酯,检测结果为0.074mg/kg,标准规定≤0.02mg/kg。
(四)南宁市宾阳县新桥镇新桥供销合作社大院内的宾阳县新桥镇万贯家超市销售的绿豆味冰沙糕,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检测结果为0.41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
(五)南宁市横县横州镇江北大道333号贵源国际新城负一层的南宁市横县南城百货有限公司贵源分店销售的新味嘉木瓜丝,不合格项目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测结果为1.1,标准规定为1。
(六)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厢大道秀园二里45号万康公寓一层101号的南宁诚之冠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都安土鸡蛋,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检测结果为4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七)南宁市邕宁区那元果菜市场杨少花销售的香蕉,不合格项目为吡唑醚菌酯,检测结果为0.52mg/kg,标准规定≤0.02mg/kg。
以上产品的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相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均已依法进行处置,并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情况通报农业农村部门。同时,责令生产经营者对已生产、销售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召回、下架,分析原因及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