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版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传播作品版权监管工作的意见》及版权重点监管工作计划,根据相关权利人上报的作品授权情况,现公布2020年度第二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
相关网络服务商应对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作品采取以下保护措施:除已获授权的机构外,直接提供内容的网络服务商不得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IPTV、OTT平台提供直播、点播、下载等服务传播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作品;提供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商应禁止用户上传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作品;各网络服务提供商应当加快处理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作品权利人关于删除侵权内容或断开侵权链接的通知。
各地版权行政执法监管部门应当对本地区主要网络服务商发出版权预警提示,加大版权监测监管力度。对于未经授权通过信息网络非法传播版权保护预警重点作品的,应当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查处。
2020年度第二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