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7日,阿根廷工业产权局(INPI)发布了《第123/2019号决议》。上述决议对该国的《商标法》做出了多项重要修订,其具体内容如下:要求商标所有人必须要提交相关的《商标使用声明》;对商标的续展期限做出了调整;进一步放宽了商标申请人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时限;以及上调了官费。换句话来讲,新的法律主要是希望能够逐步清理掉那些从未被使用过的商标,缩短商标申请人的答复期限,并让本国的商标续展期限能够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中的规定保持一致。
《第123/2019号决议》要求那些在2013年1月12日当天或者之后完成注册工作的商标所有人要在其商标生效后的第5年到第6年之间提交一份《商标使用声明》。
如果商标所有人未能提交《商标使用声明》的话,那么这会构成一种可反驳的(rebuttable)“未使用商标”的法律推定。当然,这并非意味着上述商标就会立即自动失效,因为此时仍需要有第三方以此为由提出正式请求才能撤销掉该标志。
如果《商标使用声明》仅仅覆盖了商标所有人在最初注册时所指定的某一部分商品或服务的话,那么此举可视为该商标并没有用于其他未提及的商品或服务。换句话来讲,这相当于是商标所有人为其余的商品或服务提交了一份所谓的《商标未使用声明》。同样,这也属于一种可反驳的法律推定。
此外,根据《第123/2019号决议》的内容,如果商标所有人未能提交《商标使用声明》的话,那么INAP有权驳回相关商标的续展请求。当然,商标所有人可以通过交纳额外的官费并在随后尽快补交上述声明来解决这一问题。
从修订后的法律规定来看,商标所有人可以在注册商标保护期到期前的6个月内进行续展工作。如果商标所有人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开展续展工作的话,那么其也可以选择在商标到期后的6个月内再提出续展申请,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其可能会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一般来讲,人们在提交续展申请的时候就应该附上自己的《商标使用声明》。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应该要每隔5年就提交一次《商标使用声明》。
此外,新的决议还缩短了商标申请人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时限。具体来讲,现在商标申请人作出答复的时限已经改为了30天。不过,上述期限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再自动延长10天或者5天的。最后,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INAP自2019年7月1日起已经上调了商标、专利、工业品外观设计事务的官费,上涨幅度大概在30%左右。(编译自:www.mondaq.com)
翻译:刘鹏 校对:李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