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2期)。
近期,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乳制品、食糖、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等9类食品6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不符合规定。
唐延安加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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