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足于网络销售,商业合作伙伴HishamAlshaikhli和LaithAlqaraghuli在圣地亚哥埃尔卡洪(ElCajon)开设了一家实体店面,用于销售最新款的盗版设备——一款类似于美国流媒体设备Roku的机顶盒。该盒子预先装载有非法流媒体应用程序,售价150美元到350美元不等。用户无需订阅便可观看数千部盗版电影和节目。
这家实体店为顾客带来少有的个人购物体验,并给企业披上合法的外衣。但是,尽管公司公开经营,但售卖非法流媒体设备却是非法的。
美国国土安全调查局(HomelandSecurityInvestigations)指出,HishamAlshaikhli和LaithAlqaraghuli是美国第一批因销售非法流媒体设备而被判刑的人。
在数字时代,盗版电影和节目一直是大型网络服务器(网络存储平台)上的常见内容,并在对等网络(peer-to-peernetworks)上共享。但是,对新手而言,这些在线门户网站并不是那么容易访问或浏览的。
直到拥有用户友好界面的非法流媒体设备的到来,盗版趋势才真正蔓延至大众市场。
这种能连接电视机的机顶盒预先装有看似合法的流媒体应用程序,用户可观看大量未经授权的媒体内容。
这种日益扩大的趋势让内容创作者感到恐惧。
好莱坞资深制作人、代表550多家企业和组织的非盈利联盟CreativeFuture的首席执行官鲁思.韦特尔(RuthVitale)表示:“盗版如此猖獗,我们的利益受到损害。观众并不知道,超过85%的影视企业是雇员不足10人的小企业,美国目前有220万人在影视业谋生。”
美国商会附属机构全球创新政策中心(GIPC)在2019年6月发布的一份研究中指出,全球网络盗版每年至少给美国带来292亿美元的经济损失。
然而,保护版权作品的法律跟不上科技发展的步伐。
下载和传播未经授权的内容属于最高可判5年徒刑的重罪。然而,未经许可流式传输此类内容侵犯公开表演权,属于轻罪,最高被判1年徒刑。
换句话说,法律还停留在比特流时代。
美国版权保护刑事条款从2008年以来一直未经修订。
鲁思.韦特尔表示:“现在80%的盗版是通过流媒体发生的,这种情况需要改变。”
所谓的“流媒体漏洞”问题已于2019年初提交给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知识产权分委会,美国版权办公室支持法院对非法流媒体案件中的侵权人给予重罪处罚,该办公室在写给知识产权分委会的信中指出:“现有版权法不能有效解决未经授权的网络播放问题。”
大多数与数字盗版有关的案例都是民事诉讼。大型电影公司发布的停止侵权通知函常被忽视,他们只好追究非法服务的法律责任。
与流媒体设备有关的刑事诉讼非常少见。
代表迪士尼、索尼、网飞公司等大型电影公司利益的美国电影协会一直在极力呼吁美国联邦有关机关追究侵权者的刑事责任。该协会近期敦促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禁止其他国家的非法流媒体设备进入美国。
电影协会负责全球内容保护的简.范.沃恩(JanvanVoorn)表示:“电影业应发挥自身作用,保护自己的权利,但我们迫切需要执法部门的支持,即让大家知道这些是非法的行为,是不该发生的。”
流媒体服务运营商或非法设备销售商通常采用伪装的身份或虚假的地址,许多都位于海外。
国家知识产权协调中心的安东尼.弗雷泽(AnthonyFrazier)指出,美国与欧洲、加拿大和墨西哥就知识产权执法问题开展了紧密合作,但许多其他国家并没有制定相应的版权法,外交合作常常遇到阻碍。
Alshaikhli和Alqaraghuli承认协助和教唆侵犯版权作品公开表演权。圣地亚哥的联邦法官于2019年10月判处两人1年无监督缓刑以及每人1000美元的赔偿金。
这两人是美国第一批因销售非法流媒体设备而被判刑的人。(编译自www.thestar.com.my)
(翻译:罗先群 校对: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