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6日,欧洲议会力排众议通过了欧盟《版权指令》。
最具争议的第17条对YouTube之类的在线内容生成平台(OCSSP)施加了诸多限制。
指令带来的不确定性让许多人对合理使用表示担忧,因为内容上传平台将部署严格的自动过滤器,以避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尽管该法已在欧盟层面通过,但仍需转化为成员国当地的法律。有鉴于此,50多位欧盟学者发布了一系列建议。
其中的一项关键建议是,成员国在实施指令时应“充分探索”版权内容广泛许可机制。
学者们警告称:“如不然,欧盟公民参与在线内容创作和传播的自由将受到侵犯,在线环境中的言论自由和信息自由也将被削弱。”
学者们主要是为了确保当OCSSP想方设法避免承担责任时,非侵权作品不会成为牺牲品。
例如,当内容用于引用、批评或评论,或用于讽刺、模仿时,OCSSP不能实施过滤删除机制。但是,成员国必须确保如果内容被错误删除或过滤,OCSSP能提供“有效而迅速的”争议解决和补救办法。
在第17条通过之前,上传内容自动过滤一直是备受争议的话题,但是学者们认为,他们已经找到了更好地保护表达自由和信息获取的方法。
“我们建议,在采取过滤措施时,尤其是在上传内容向公众公开之前对内容进行过滤和屏蔽时,成员国应尽可能不将屏蔽措施用于‘表面上看来属于版权侵权的情况’。”
版权表面侵权指的是上传与权利人提供给OCSSP的相关必要信息相同或等同的受保护材料,包括先前被认为侵权的信息。
如果用户上传的内容不符合表面侵权标准,但与版权持有人提供的“相关和必要信息”(指纹等)相匹配,则OCSSP必须允许用户声明基于合理使用例外其内容没有侵权。
“提供此类声明的方式应简明、透明,并采用清晰易懂的语言,例如‘这是被许可的引言’或‘这是被许可的模仿’。”
如果用户在上传后的相关时间内没有提供声明,则OCSSP可以删除内容,并允许用户启动争议解决和补救程序。(编译自torrentfreak.com)
翻译:罗先群 校对: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