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19期)。据通告,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16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不合格食品涉及生物毒素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喀什市永盛超市阳光店销售的、标称伊犁盛康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二)新疆家乡好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伊宁市第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伊犁盛康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是最常见的一种污染粮食、饲料和食品的霉菌毒素之一,严重影响人的健康。在体内可能有一定的蓄积。摄入了被污染的食物后,会导致厌食、呕吐、腹泻、发烧、站立不稳和反应迟钝等症状,严重时损害造血系统,对免疫系统有一定影响,有明显胚胎毒性和致畸作用,可能有遗传毒性,但无致癌、致突变作用。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7)中规定,小麦粉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最大限量值为1000μ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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