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38期)》。
据公告,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福安市白云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5月13日生产的穆阳烤肉(香辣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鼎市家佳隆超市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31进行投诉举报。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广泛用作防腐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熟肉制品中最大使用量为0.5g/kg。造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GB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菌落总数超标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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