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三相异步(小功率)电动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见附件1),涉及46家企业、30批次产品。其中,3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本次抽查发现3批次三相异步(小功率)电动机产品不合格,承检机构为河南省电机及漆包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郑州市新玛电机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三相异步电动机,效率实测值为67.75%,标准规定≥76.54%。
2.郑州斯梅尔机电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三相异步电动机,接线盒及接线装置实测最小厚度0.8mm,标准规定1.1mm;接地实测不通过,标准规定电机应有符合GB/T755中11.1条规定的保护接地装置,除非使用场所不需要接地保护;引线防护实测不通过,标准规定当内部引线(电线)穿过电机机座时,应有绝缘子或其他有效措施在穿孔处与机座绝缘。绝缘子表面应光滑圆整、无毛刺、锐边等现象,并应有可靠固定;效率实测值为76.27%,标准规定≥83.32%;振动速度实测值为7.2mm/s,标准规定≤1.6mm/s;定子绕组温升实测值为100K,标准规定≤80K。
3.周口市华原电机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高效率三相异步电动机,效率实测值为77.83%,标准规定≥82.29%;振动速度实测值为5.5mm/s,标准规定≤1.6mm/s;定子绕组温升实测值为83K,标准规定≤80K。
针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郑州、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产品质量安全,遇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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