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0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7期)》。据通告,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样品4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
其中,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芜湖弋江商场销售的、标称苏州苏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甄选花生(卤味花生),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苏州苏派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提出复检;经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据了解,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
鸠江区汇益超市销售的、标称芜湖兄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金傻子奶油味(西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金寨县福万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修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薯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金寨恒信商贸有限公司恒信华联超市明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味食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怪味豆,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