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摄影作品著作权与肖像权法律问题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
研讨会上,与会嘉宾从摄影、新闻传播、著作权、肖像权等专业角度进行了深入探讨。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盛希贵从图片拍摄者和传播者的角度,论述了肖像权授权的侵权情况认定问题,认为肖像权授权主要包括拍摄时和二次售卖时,拍摄时要根据图片拍摄的具体情形来判断是否侵权;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永军剖析了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中对肖像权侵权的五种例外规定,认为基于利益平衡考虑,公众人物对自己的肖像权存在一定的容忍义务,但除非基于正当理由或合同约定,他人对其照片的使用要同时取得著作权人和肖像权人的同意;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曲三强认为,当著作权和肖像权发生冲突时,人格权具有优先地位等等。
研讨会的最后环节,与会专家学者、律师、业界代表进行了交流互动。与会嘉宾一致表示,本次研讨会系统地梳理了摄影作品著作权与肖像权相关法律问题,为立法、司法和行业发展提供了较为明晰的解决思路。(记者曹颖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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