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该局近期组织抽检食盐9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食盐涉及碘(以I计)指标。
信息显示,永红平价超市销售的标称唐山市丰南区第一盐场生产的盐老板加碘日晒盐,碘(以I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据了解,碘是人体必须的微量元素,是合成甲状腺激素必不可少的原料。甲状腺激素是人体重要激素,其生理功能有促进生长发育、参与脑的发育、调节新陈代谢等。
食用盐中的碘强化剂是加入食盐中的一种食品营养强化剂,包括碘酸钾、碘化钾和海藻碘。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推荐,健康成人每人每天食盐的摄入量宜少于6克。碘长期摄入不足可引起碘缺乏病,以食盐为载体添加碘强化剂是防治碘缺乏病较为方便、安全、经济的一种综合防治措施。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GB26878—2011)规定,加碘食盐中碘含量平均水平(以碘元素计)为20-30mg/kg,贵州省卫健委公示该省食用盐所选择的加碘水平为30mg/kg,允许碘含量的波动范围为21-39mg/kg。碘含量不达标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存在缺陷等原因所致。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黔东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盐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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