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抽检信息通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桓台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对25类食品、食品添加剂共154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合格率98.05%。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5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3批次,2批次不合格;餐饮食品1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批次、肉制品8批次、方便食品10批次、速冻食品7批次、调味品5批次、水果制品5批次、糕点7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4批次、粮食加工品3批次、饼干3批次、水产制品3批次、饮料2批次、豆制品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保健食品2批次、蜂产品2批次、酒类2批次、蛋制品1批次、罐头1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食品添加剂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桓台县唐山镇嘉晖快餐店采购使用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06月27日的芹菜,克百威检出值为0.11mg/kg,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标准要求,标准要求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二)山东省桓台县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阳光分店经营的生产日期为2018年09月30日的蓝山咖啡99度、生产日期为2018年03月29日的蓝山咖啡高山壹号,标签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要求。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规范》,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对相关产品采取下架、封存、召回、销毁等措施及时处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四、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及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