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网站2019年8月8日消息,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15批次,其中2批次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被抽样单位、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天津市滨海新区热卖聚鑫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天津中康华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淀粉不合格,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天津市津南区宏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食用玉米淀粉不合格,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的残留。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食用淀粉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量应不超过0.03g/kg。淀粉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可能是由于生产过程中二氧化硫使用过量。二氧化硫溶于水生成亚硫酸,亚硫酸对胃肠道有刺激作用;还会破坏食品中维生素B1;影响人体对钙的吸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企业所在辖区宁河区、滨海新区、津南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应规定进行处理。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制定整改措施。
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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