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陪审团认定量贩店好市多(Costco)侵犯珠宝零售商蒂芙尼(Tiffany&Co)的商标后,蒂芙尼已请求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USCourtofAppealsfortheSecondCircuit)维持让好市多赔偿1940万美元的裁决。
2019年7月24日,在向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提交的简要说明中,蒂芙尼表示该案件“得到了正确的裁决,因此应该对裁决结果予以肯定”。
2015年,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USDistrictCourtfortheSouthernDistrictofNewYork)批准了蒂芙尼提交的简易判决动议,并裁定好市多对假冒和商标侵权负有责任。
2013年2月,蒂芙尼从消费者处获得消息,称好市多正以”Tiffany”的名义销售一系列戒指,于是对好市多提起诉讼。
然后,好市多对蒂芙尼提起反诉,称“Tiffany”一词已成为通用名称。
但法院驳回了好市多的观点,并认定该零售商没有提供任何肯定的证据可以证明“Tiffany”作为商标使用时不具有显著性,或者“Tiffany”一般用法会削弱“Tiffany”商标的声誉。
此后,陪审团在2016年9月维持这一决定。根据《世界知识产权评论》(WIPR)报道,好市多在2019年1月对该裁决提出上诉,但被地区法院驳回。
在最新的文件中,蒂芙尼表示,好市多“故意”在“销售网点的标志中使用蒂芙尼著名的品牌名称,以销售蒂芙尼知名的订婚戒指的劣质仿制品”。
蒂芙尼称:“好市多意图通过对证据进行虚假陈述,对案件进行错误描述,无视自己提供的失败证据来推翻判决。”
蒂芙尼补充称:“地区法院和陪审团对可采纳的证据进行审查,没有被好市多的虚假陈述所影响,这表明其对蒂芙尼作出了正确的决定。”
此外,蒂芙尼表示,好市多的销售人员在向顾客展示戒指时将戒指称为“Tiffany”,并且好市多“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防止”消费者产生混淆。
根据诉讼摘要,在陪审团审判中,好市多承认有意使用“Tiffany”一词描述戒指,“尽管知道Tiffany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世代相传的殿堂级品牌名称,也没有发现任何该标志变得通用的情况。”
荒谬的辩护
蒂芙尼还对好市多的合理使用辩护理由提出异议。
蒂芙尼称:“好市多所谓的描述性合理使用辩护实际上极其荒谬。因为,根据好市多的说法,装放蒂芙尼手镯、耳环、项链和其他款式戒指正品的珠宝盒上的‘Tiffany’代表着该品牌,但仅就戒指而言,‘Tiffany’却代表一种风格,一种客观上令人混淆的结果。”
此外,蒂芙尼表示,好市多没有进行任何消费者认知调查以证明其销售的产品没有引起消费者的混淆。
蒂芙尼还指出,相比之下,6位在好市多购买戒指的人在证词中表示,他们带着戒指回家乃是因为认为购买的是蒂芙尼戒指正品。
蒂芙尼补充称:“因此,好市多声称其没有侵权意图,无论是描述性的角度对‘Tiffany’进行使用,还是试图将责任转嫁给供应商,都只不过是自私的无稽之谈。”(编译自www.worldipreview.com)
翻译:王丹 校对:罗先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