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开始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陕西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申报工作也在同步进行。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国家对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工作突出授予的最高荣誉,评审严格,竞争激烈,好中择优,是国家给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最高评价。此次申报,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企业;我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内骨干企业;我省战略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中的骨干企业中,符合《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相关评分的,可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期满,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并且《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达标的,通过省知识产权局的复核评审,对于上年度工作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优势企业,可在培育期内被推荐为示范企业。
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视为同步申报陕西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根据系统自动评分,对达到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标准的,确定为陕西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对未达到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标准的,根据评分情况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实际,择优确定为陕西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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