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称,为保障厦门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2019年5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厦门市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217批次、网络环节食用农产品32批次食品样品开展了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检验规范,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食品。
总体情况:5月监督抽检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217批次食品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样品覆盖我市6个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以及超市便利店等,其中思明区47批次,湖里区73批次,集美区33批次,海沧区20批次,同安区26批次,翔安区18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2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其中蔬菜107批次,不合格4批次;水产品40批次,不合格1批次;畜禽肉及副产品39批次水果类18批次,鲜蛋10批次,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2批次,豆类1批次等全部合格。网络环节食用农产品32批次,其中畜禽肉及其副产品1批次、水产品11批次、蔬菜7批次、水果类9批次、豆类2批次、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2批次全部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祥店里175号厦门广购优选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19年05月05日),克百威(克百威
及三羟基克百威之和)检出值为0.769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
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蔡塘村470号一楼之三厦门广物商贸有限公司蔡塘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41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厦门市海沧区新垵村东片243号二楼厦门市海沧区福富海便利店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检出值为0.04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4、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新圩市场41、42号摊位厦门市翔安区蔡清泰蔬菜摊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09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5、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龙湫一里观日西路9号店面厦门夏商民兴超市有限公司湖边观日店销售的活白鲫鱼(淡水鱼)(购进日期:2019年03月27日),经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61μ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100μg/kg。厦门市湖里区胡全芳水产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上述专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的湖里区、海沧区、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召回、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