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原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2019年6月6日消息,2019年上半年,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连云港质量技术监督眼镜产品质量检验站,重点围绕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对连云港地区眼镜验配企业生产的配装眼镜产品进行了市级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检涉及全市50家眼镜验配企业的50个批次的配装眼镜产品,其中,检验合格37批次,不合格13批次,合格率为74.0%。
本次检验依据国家标准GB13511.1-2011《配装眼镜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检验项目为: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一、主子午面二)、柱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偏差、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镜片基准点的最小厚度、可见光透射比τV、紫外光谱范围(τSUVA、、τSUVB)、光透射比相对偏差、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镜架外观质量、装配质量(装配质量-1;装配质量-2;装配质量-3;装配质量-4;装配质量-5)、标志。
主要不合格项目: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和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超差为7批次,紫外光谱τSUVA透射比超差为3批次,柱镜轴位偏差超差为3批次,球镜顶焦度偏差和柱镜顶焦度偏差超差为4批次。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情况及涉嫌违法行为,相关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依法予以查处,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严格履行出厂检验义务,认真查找不合格原因及时整改,并按规定申请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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