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日前公开发布,这是第一个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食品安全工作纲领性文件,明确了当前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提出了总体要求和目标:到2020年,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见的出台,为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战略提供了目标指向和基本遵循。
食品安全不仅关乎民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近年来,尽管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控制,但仍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在生产环节方面,微生物和重金属污染、农残超标、添加剂使用混乱、制假售假等问题时有发生,让百姓吃得不放心;在销售流通环节方面,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绝,甚至在一些领域还有愈演愈烈之势;从监管层面看,一些地方及相关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权责不清,导致监管乏力甚至出现监管空白的情况。
针对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意见强调了“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这基本涵盖了食品从生产、监管到处罚、问责的全过程,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准则,有高度、有力度、有精度、有深度。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必须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加快建立食品安全领域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压实责任,一方面要从生产者入手,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调产地环境安全、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粮食收储质量。企业要落实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严格的售后服务体系、严格的内控体系与严格的问责体系,从源头防范食品安全重大风险,把风险控制在田间地头、生产车间,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另一方面,要致力于解决监管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抓好各个环节,确保监管不脱节。各地要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压实各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管理责任;明确重点,加强对产品风险高、影响区域广的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确保监管到位、不留空白。
食品安全是否有保障,关键就是要看“四个最严”落实的效果。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是一场攻坚行动,各地必须提高站位,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意见提出的时间表、任务书,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确保“四个最严”落地生根,让食品更安全、更健康,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一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