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公布苏州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9年第16期)》。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12类食品17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其中:饼干6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1批次,1批次不合格;调味品15批次,全部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18批次,全部合格;蛋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5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14批次,全部合格;罐头10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54批次,全部合格;水产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水果制品2批次,2批次不合格;餐饮食品38批次,全部合格。
本次抽检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以过氧化值、苯并[a]芘、酸价等为主,茶叶及相关制品以氧乐果、克百威、甲拌磷等农药残留为主,罐头以糖精钠、商业无菌、脱氢乙酸等为主。主要发现不合格榴莲果酱1批次,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不合格脆桃肉(化话类加糖)1批次,检出苯甲酸、菌落总数、霉菌超标,不合格苏式香草话梅(话化类蜜饯)1批次,检出苯甲酸、菌落总数超标。
针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相关部门组织了现场指导,帮助生产经营企业完善管理,不断提高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对不合格食品和相关产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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