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会同农业农村部相关部门,以及欧盟新品种保护办公室、欧盟知识产权项目中国办公室共同召开植物新品种保护研讨会。
与会人员就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修订、中国加入UPOV公约1991年文本可行性,以及农民特权和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等重要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荷兰、法国、UPOV秘书处和欧盟新品办专家对《条例》的修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介绍了农民特权、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在欧洲的实施情况,中方专家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进展,以及中方对农民特权和实质性派生品种保护制度研究成果。
科技中心副主任龙三群指出,中国正在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按照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目标,要加大包括植物新品种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中国正在修订《条例》,一是要适应新《种子法》的出台;二是要向UPOV公约1991年文本靠拢;三是要满足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实际需求。目前,《条例(修订稿)》正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会议的顺利召开,对于继续实施中欧植物新品种保护IPK项目,进一步完善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提升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水平,增进中欧植物新品种保护交流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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