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继续在全国选择若干创新资源集聚度高、辐射带动作用强、知识产权支撑区域发展需求迫切的重点城市(含直辖市所属区、县,下同),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
《通知》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推荐1个城市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商标、地理标志资源富集的城市优先,其中计划单列市可不占所在省名额。对于最终申报成功的城市,中央财政将支持1.5亿~2亿元,城市可采取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投资等方式,统筹用于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通知》规定,重点建设城市必须聚焦知识产权创造运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贯通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各类别知识产权,重点做好相关工作。规定必做内容五项,包括提升知识产权支撑产业发展能力、提升知识产权产出质量、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拓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建设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聚集区;选做内容三项,包括探索知识产权服务产业发展新路径、丰富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供给内容、创新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举措。
《通知》规定了重点建设城市的绩效目标。包括知识产权支撑区域发展,试点城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集聚区,培育5家以上专业化、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年营业收入增幅高于当地平均水平;开展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10个以上、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30个以上。提升知识产权产出质量,形成20个以上规模较大、布局合理、对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力具有支撑保障作用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其中发明专利数量不低于50件,PCT申请不低于10件;加强商标海外布局与实施。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扎实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数量达到100家以上;专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累计覆盖中小微企业1000家以上;知识产权交易、许可额年均增幅20%以上。拓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专利、商标品牌质押融资金额,知识产权保险金额年均增幅30%以上,质押次数年均增幅30%以上;积极推进专利商标混合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