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宁波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发布《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9年第1期)》。信息显示,1-3月,象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流通环节组织抽检23类食品32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20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本次抽检调味品19批次、方便食品23批次、乳制品2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0批次、饮料2批次、淀粉制品3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肉制品46批次、罐头1批次、豆制品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批次、饼干4批次、特殊膳食食品3批次、糖果制品1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2批次、速冻食品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抽检食用农产品5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水产制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酒类5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粮食加工品3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糕点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蔬菜制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象山泗洲头欧得购超市销售的北京二锅头酒,酒精度检出值为54.2%vol。标准规定为56%vol±1.0%vol。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象山石浦嘉园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素食麻辣金箍棒,酸值/酸价(KOH)检出值为8mgKOH/g。标准规定为≤3.0mg/g。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象山海晟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绿源泡山椒笋尖,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21g/kg。标准规定为≤0.1g/kg。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四)象山鹤浦培培副食品店销售的豆酥糖,霉菌检出值为3.4×102CFU/g。标准规定为≤150CFU/gn=5,c=2,m=10000C。大肠菌群检出值为8.3×102CFU/g。标准规定为10CFU/g,M=100CFU/gn=5,c=2,m=10000C。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五)象山鹤浦小利副食品店销售的脆皮卷,山梨酸及其钾盐检出值为0.68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0.18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标签:一、基本要求未达到:标示有不得添加的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不符合GB7718的3.1条款);二、配料表标示不规范:食品添加剂“单硬脂酸甘油脂肪酸酯”未标示其在GB2760中的通用名称(不符合GB7718的4.1.3.1.4条款)。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六)张永朝销售的虾干,亚硫酸盐检出值为0.04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象山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象山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黑鱼,氧氟沙星检出值为6.9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八)象山一百欧德隆超市销售的金桔,丙溴磷检出值为0.31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石浦、丹东、丹西、西周、鹤浦市场监管(分局)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