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是世界第二十四个图书与版权日。每年此时,该节日更多与“读书”捆绑在一起,成为全球聚焦的公共议题,百余个国家举办庆典,各大图书电商推出满减、满赠等促销活动,但版权保护却难觅踪迹。(4月23日光明网)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72年向全世界发出“走向阅读社会”的召唤,1995年11月15日正式确定每年4月23日为“世界图书与版权日”。其设立目的是推动更多的人阅读和写作,保护知识产权。
今天是版权意识苏醒的时代,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有理由谈论版权保护。现实情况是,由于互联网易复制、传播的特点,知识产权的侵权现象日渐凸显,擅自开发衍生品的行为防不胜防,暴露出对知识产权的漠视。随着一些平台对创作者的补贴力度加大,甚至滋生出专门靠搬运、复制赚取补贴的产业链。
没有版权保护,原创将陷入萎顿,文化产业发展受阻,人们或面临无好书可读的尴尬。惟有做好版权保护,方可怀抱创新,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因此,版权保护与阅读推广应等量齐观,在“读书日”勿忘“版权日”。
保护版权不能是空口白话,归根到底要保护和激励原创,必须平衡好版权创造者、应用者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这离不开公众自觉,也需监管部门主动出击,全力维护著作权法的尊严,最大程度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传统版权登记的审理周期太长,版权登记的普及率并不高。除了靠法律手段协调外,推出版权登记系统、快速授权系统和纠纷调解机制,作者可以更方便快捷地登记版权,有利于后期的侵权举证。针对侵权成本低的问题,可考虑引入惩罚性赔偿措施,对抄袭和侵权者重罚,提高侵权违法成本,使其不敢再犯。平台运营方则要切实尽到合理的审核义务,进一步完善原创内容审核保护机制与侵权申诉渠道,减少维权的时间成本,并在净化市场环境上形成合力。
在世界读书日的特殊节点,我们呼吁版权保护。但易见的是,版权保护必须贯穿于每一天,将其作为常抓不懈之事。文/孔德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