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厦门4月23日消息“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一场软件开发权纠纷案件22日下午在厦门市软件园二期开庭审理。据介绍,这种在企业高新技术集中区里举行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的做法,全国少见。
在这起技术委托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委托被告搞技术开发,双方约定根据开发进度分期付款,结果出现延迟交付开发成果的情况。原告认为被告违约,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合同,并由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被告则认为是原告多次变更开发内容、增加合同外项目等,才导致整体开发周期自然延后,因此提出反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原告须支付剩余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
这起发生在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集中区——软件园内的案件本身可能并不复杂,但却最为常见和典型。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特地将庭审现场搬到软件园,同时,现场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和企业运营风险提示,希望推动园区企业切实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创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李缘缘提醒,企业在产品开发、项目经营中除了要注意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比如不使用盗版软件,使用图文、音乐作品、食品等要从合法渠道取得并支付相应费用等等,也要注意对自身享有知识产权的部分,通过申请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有规划地进行保护。对商业秘密采取有效的保密手段,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及竞业禁止条款。强化合同约束,通过与合作方、开发人员订立合同明确项目知识产权归属。(记者陈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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