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美国高通公司宣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行政法官Mary Joan Mc Namara在ITC有关违反337条款的337-TA-1093号调查中发布初步裁决通知,认定高通公司的一件美国专利(专利号:US8063674)有效,且苹果公司侵犯了该专利权。Mary Joan Mc Namara法官表示,她将建议ITC颁布有限排除令,禁止向美国市场进口侵权产品,并颁布禁止令,以禁止苹果公司继续销售已经进口至美国的侵权产品,且停止在美国境内与这些进口产品的销售和使用有关的一切市场营销、广告、展示和仓储活动。她的完整救济方案建议将很快发布。
高通公司表示,涉案专利能够改善处理器电路中的能耗管理,以降低移动设备功耗并延长其电池续航。高通公司指控苹果公司设计的A10、A11和A12应用处理器电路侵犯了涉案专利权,这些应用处理器广泛应用于苹果公司设备,包括从iPhone7到最新发布型号的多款iPhone手机。
据了解,Mary Joan Mc Namara法官的初步裁决和救济建议方案将提交给全体委员会成员审议,最终裁决将于2019年7月26日发布。
对此,高通公司执行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唐·罗森博格表示:“我们很高兴看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McNamara法官今天裁定苹果公司设计的处理器侵犯了我们的专利,并向委员会建议针对苹果公司发布进口禁令和禁止令。我们为iPhone带来的创新并不仅限于单一元器件,McNamara法官的裁决以及近期美国其它法院和全球其它国家法院作出的侵权裁决都证明了我们技术的价值。”(本报记者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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