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易量巨大的电商“江湖”上,活跃着一群特殊的“打假人”。他们通过搜索关键词锁定“猎物”,收货后用“话术”来“套话”,进而采取举报、威胁等多种手段要求退款并索赔。近年来,这种特殊“打假”有“产业化”趋势。(3月18日《经济参考报》)
据记者调查,这类“职业打假人”,打着维权的旗号,却与打假初衷背道而驰,正在被冠以“电商恶人”的名号。一些关注此事的专家认为,靠“假打”来进行敲诈勒索的行径亟待遏制。怎样遏制,恐怕只有把真打假做大做强。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在2018上半年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为56892万人。而另一面,电商假货泛滥,亦愈演愈烈。“贴牌”生产、假冒低质几乎成了网货的标签。由民间自发成立的电商打假也如火如荼,热潮迭起。以公益为诉求的民间打假,虽然是维护市场秩序的一支力量,但政府层面织密网络,才是托底之策。林子一大,什么鸟都有。“电商恶人”的聚集,甚至呈现“产业化”趋势,证明了电商打假根本上离不开法制轨道,也是在呼唤网上打假同样需要执法资质。
我国电子商务法已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就电子商务经营者或平台经营者不规范的经营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其中,电子商务经营者最高处罚可能达50万,平台经营者最高处罚可达200万,并处停业整顿的措施,可以说是相当严厉。这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了法律基础。怎样把电商法落到实处,如何设计有效的“假冒伪劣”商品反制措施,才是电商打假的正统之道。
民间打假可以有,但诸多案例证明,民间打假容易跑偏。民间打假者依法取得相关利益,受法律支持,并不违反社会道德。但借用打假之名,行敲诈勒索、巧取豪夺之实,性质就完全污腐了。不是维护市场秩序,而是破坏营商环境。
商家扎紧自家篱笆是避免“假打”得逞的最好方式。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商家被“假打”者盯上,有自身的因素。自己的货硬气,老实本分做生意,诚信为要,不搞欺哄虚夸,量那些“假打”者亦无计可施。防“假打”要从商家自身做起,自己有了打假的自觉,才不会受“假打”胁迫,以至于忍气吞声、受人摆布。
商家自律,对挤压“假打”空间能够釜底抽薪,但依法严打才是托底措施。例如在“职业打假人”聚集群里,动员“上车”,意思是组团一起下单“打假”;然后“吃货”“退款不退货”,“打假斗士”再继续卖假货。这些已带有明显的黑恶团伙敲诈勒索、巧取豪夺的犯罪特征,更是助长了网上假货流行。网络空间非法外之地,任何凭借网络便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都应该依法打击。对假冒打假之名,行犯罪之实的行为,当然也不能例外。
电商平台的假货屡禁不止,电商打假需要消费者的力量,但不等于可以悖法而行。正确的选择,应该是在法制的前提下,加快推进跨部门、跨行业和跨地区的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结合全国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推动与全国征信系统的互联互通,以反制电商造假作假,而不是让“假打”者利用消费者厌恶假货的良好愿望,来破坏营商环境。特约评论员张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