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原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19年第6期〕》。据通告,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4类食品64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28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
其中,蜂产品合格55批次,不合格3批次。松桃万客隆天天见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贵州夜郎蜂业科技有限公司夜郎蜂业生产的野玫瑰蜂蜜(刺玫花蜂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麻江县三联超市有限公司迎宾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德力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蜂蜜,果糖和葡萄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安新区高峰镇新世纪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湖北德力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蜂蜜,果糖和葡萄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本次蜂产品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14963-2011)、《蜂王浆》(GB9697-2008)、《蜂王浆冻干粉》(GB/T21532-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粉》(GB31636-2016)、《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蜂蜜检验项目包括果糖和葡萄糖、蔗糖、铅(以Pb计)、氯霉素、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计数、嗜渗酵母计数等项目。
蜂王浆检验项目包括10-羟基-2-癸烯酸、蛋白质、总糖、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项目。
蜂花粉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水分、铅(以Pb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等项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州)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