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0月以来,日本政府的专利法制度小组委员会一直在尝试对本国的专利诉讼制度进行修订。与美国那种强制要求披露证据的开示制度不同的是,日本的专利制度并没有类似的要求。不过,鉴于处于弱势一方的诉讼当事人经常会因无法获得对方的侵权证据而被迫退出侵权诉讼,日本政府近期提出了一份新的议案。
小组委员会的修订议案将允许负责处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法院(在确认有必要时)向涉案侵权人的工厂或其他类似的设施派遣出指定的专家,而这些专家将会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报告。“日经新闻(Nikkei Shimbun)”在社评中讲道,此举主要是基于德国当前的检验制度,只不过是有一些修改。
由于担心这种规定会造成商业机密的泄露,因而日本的一些大公司此前一直在反对这项提案。有鉴于此,日本这次提出的方案在德国的体系框架基础上进行了以下调整:只有在提出诉讼之后专家团队才能参与其中;必须先获得被告方的意见;任何一方均可就法院的裁决提出申诉;任何泄露商业秘密的专家都会面临刑事指控。(当然,如果按照原版制度执行的话,上述这种专家检验政策只能适用于日本的国内设施。)
日本的一部分大公司以及日本知识产权协会对此发出了警告,认为这项议案的内容以及制定过程可能过于草率。事实上,这项修订案已经静待于2019年7月正式生效。这一改变将会进一步简化法院评估各种文件的必要流程,而且从理论上讲其也能够在无需派遣专家进入被告方设施的情况下收集到必要的证据。不过,也有人质疑在未看到这一调整所带来的影响前是否真的有必要作出这种改变。
很快,人们将会看到日本的《专利法》是否会针对来自小型企业的压力而做出调整。特别是那些希望在日本为自己的权利要求提供保护的国外专利所有人们,他们一定会继续关注2019年7月新法规所带来的实际影响,以及这种基于专家开示的制度是否能够应运而生。(编译自:www.monda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