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7号》。据通告,近期,在组织开展的2018年青海评价性抽检任务中,抽检26大类食品。其中,抽检茶叶及其相关制品16批次,检出1批次茶叶及其相关制品不合格。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在海东市世纪华联商贸连锁有限公司抽检了标称为青海品祥园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品金银花,二氧化硫检出值为0.15g/kg,标准值为≤0.1g/kg。检验机构为国贸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通告指出,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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