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通告2019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据通告,宣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针对2017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组织开展跟踪抽检工作。本次抽检6类食品9批次样品,其中,抽检饮料2批次,其中合格1批次,不合格1批次。
本次抽检的饮料产品主要包括瓶(桶)装饮用水等。抽检依据是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19298《食品安全标准包装饮用水》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品质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宁国市欣欣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千秋庆泉饮用水(生产日期:2018-09-30)余氯(游离氯)检出值为0.2mg/L,标准规定为≤0.05mg/L。承检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通告中,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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