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州市质监局官网发布《关于2018年成品油、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等9类工业产品和消费品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通报称,根据监督抽查计划,滨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了9类工业产品和消费品136家企业生产的173批次产品。经检验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不合格,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7.69%。
本次抽查了7家企业的25批次成品油产品。依据GB17930-2016车用汽油、GB19147-2016车用柴油、GB252-2015普通柴油等标准的要求,对车用汽油辛烷值、硫含量,车用柴油和普通柴油硫含量、十六烷指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了35家企业的41批次化工及危化品。依据GB/T5462-2015工业盐、QB/T2021-1994工业溴等标准的要求,对工业盐水分、溴素不挥发物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了7家企业7批次肥料。依据NY884-2012生物有机肥、NY1107-2012大量元素水溶肥料、NY525-2012有机肥料等标准的要求,对生物有机肥有机质、水分,大量元素水溶肥和活性有机肥的氮、磷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抽查了3家企业4批次装饰装修材料。依据GB/T19250-2013聚氨酯防水涂料、GB/T9756-2009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等标准的要求,对聚氨酯防水涂料固体含量、表干时间,内墙漆低温稳定性、耐碱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抽查了25家企业25批次安全网。依据GB5725-2009安全网标准的要求,对密目式安全立网耐贯穿性能、耐冲击性能,安全平网绳断裂强力、耐冲击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有1家企业的1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阻燃性能。
抽查了24家企业36批次塑料包装产品。依据GB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GB4806.7-2016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等标准的要求,对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外观、结构、跌落性能、总迁移量,组合式防伪瓶盖重金属、总迁移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抽查了3家企业3批次内燃机铝活塞产品。依据GB/T1148-2010标准的要求,对产品外观质量、加工表面粗糙度、硬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抽查了1家企业1批次钢材产品。依据GB/T706-2016热轧型钢标准的要求,对产品拉伸、弯曲、化学成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抽查了31家企业的31批次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依据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GB4706.39-2008商用电烤炉和烤面包炉的特殊要求等标准,对蒸饭柜、电磁灶等产品的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有3家企业的3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滨州市质监局要求针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和《滨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好以下工作:
(一)规范开展后处理工作。对照《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严格执行后处理工作程序,确保后处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后处理工作档案,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后处理工作,及时向市局报送后处理信息。
(二)以整改促进产品质量水平提升。针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各相关单位要督促企业举一反三,认真排查和整改问题,提升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严把原材料购入关,按标准组织生产,坚决杜绝恶意违法事件的发生。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产品质量问题,各相关单位要加大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近几年各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督促企业提高守法意识,依法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2018年成品油、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等9类工业产品和消费品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