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德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流通环节123批次酒类、肉及肉制品、糕点、蔬菜、水产品、淀粉及其制品等食用农产品及生产加工食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其中合格产品121批次,合格率98.37%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1.63%。
一、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产品名称和不合格指标为:
1.宁津县福客来便利店销售的长豆角经检验克百威不合格。
2.宁津县宝联商城销售的刘武官豆腐皮经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等相关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理。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