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布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告(第四十期)》。本期抽检粮食加工品1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0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食糖1批次、坚果及炒货制品50批次、食用农产品80批次共5大类177批次,其中合格175次、不合格2批次。
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已要求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原因并进行整改。
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或87782890进行投诉举报。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江都区仙女镇周记蔬菜经营部经营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2.4mg/kg,标准值为≤0.2mg/kg。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二)江都区城北农贸市场于永高经营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1.2mg/kg,标准值为≤0.2mg/kg。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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